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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我局向企业行骗的声明
近日,我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我局单位的名义,以“淄环发(2009)215号 举办淄博市企事业厂长经理环保培训班的通知”等为借口,要求各企业向工商银行账户:6222022008006114186,户名:佘萍萍,汇款等诈骗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局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现郑重声明,上述情况纯属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与我局无关。请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可疑情况,可向我局报告核实(联系电话:3183020),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