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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磁村镇河村孚尔发工贸有限公司排放化工异味,污染环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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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举报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已通过淄川区环保局化工异味整治验收,但在生产工艺中环未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异味较大,环境执法人员下达了《环境现场检查处理单》,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治理,达到淄博市《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要求,由淄川区环保分局重新验收。
作者:clq 来源:信访科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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