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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8期(总第44期)
环 保 动 态
2009年第8期(总第44期)
淄博市环保局 主办
淄博市环保宣教中心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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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目
【“一号工程”·在行动】
● 淄博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
空气质量专题宣传工作的意见
● 博山:“一把手话环保” 力促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 桓台县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环保动态】
● 我市开展保护水源地环境安全环保专项行动
●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 南定环境大变脸
● 淄川开展应急演练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 市环保系统4月份环境新闻宣传报道情况通报
一号工程
淄博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题宣传工作的意见
各区环保分局、各县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处:
为进一步加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号工程”宣传工作,加快城乡环境改善,确保百姓身体健康,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我市环保宣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环境保护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紧紧围绕《意见》的要求, 突出宣传重点,跟踪宣传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对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为全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重点
深度治理大气污染宣传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环保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参加,共同组织开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拟定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活动、编辑工作简报、沟通交流信息、发布治理成果等。
1、广泛宣传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重点是提高全市各部门以及全社会对深度治理大气污染工作重要性及其意义的认识。要通过宣传,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让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这个“一号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为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强力营造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氛围。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治理大气污染工作及时有序进行。通过宣传教育,促使治理范围内的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和治理的具体要求,按时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教育和揭露个别单位和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引导监督各相关部门依据相应的职责,强化监管和治理。
3、及时总结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成果和经验。以宣传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成绩为主线,对在治理大气污染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事件和典型单位,利用新闻专栏和各种宣传平台,结合淄博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等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形成强劲的舆论攻势,引导全市人民积极投身于环境保护伟大事业中来,进而形成科学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三、组织实施
各区县环保部门要把宣传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将宣传任务予以分解落实,做到一起布置、一齐督导、一起检查落实。主要领导对大气污染治理专题宣传工作负总责,并指定1名负责人和至少1名宣传信息员负责组织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的宣传工作。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都应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宣传工作中,及时撰写新闻和信息稿件,提供有关线索和材料,努力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重大新闻不漏报、日常工作及时报。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广泛深入地开展深度治理大气污染宣传活动。
专题宣传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把宣传贯穿到大气污染治理的全过程,在做好正面宣传的同时,也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整个宣传活动要形成三个高潮:一是公开披露污染大气环境违法问题的高潮;二是跟踪宣传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措施和行动的高潮;三是集中展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验和成果的高潮。
具体宣传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及时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参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大活动,适时召开深度治理大气污染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治理进度和治理成果。
二是要积极提报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利用和发挥好市局主办的《环境周刊》、《环保动态》、《 环境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大气治理的动态和治理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工作进展。
三是积极组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重点治理工作进行集中采访和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消极应付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是各区县要利用各种形式针对乡镇(办事处)、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题宣传。各村居、企业要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固定标语不得少于2条);所有乡镇、村、企业都要设固定环保宣传栏;有条件的乡镇、村要设立广播站、装备环保宣传车;各区县要在重点区域和路段设立大气污染治理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域内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意义、目标、要求、措施和效果,使“一号工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五是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绿色学校等环境教育优势,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大、中、小学生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的教育和宣传活动。组织每个学校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上好一节环保课,写好一篇环境改善作文,给家长发一封参与环保的倡议书,力求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环境教育效果,使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行动中来。
六是各区县要适时组织辖区绿色环保志愿者参与环保执法、环境信访和举报环境污染工作,并组织志愿者参观治理进程和成果,积极开展环保建言献策活动,通过环保志愿者带动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凝聚合力,形成全市人民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的良好氛围。并通过投诉热线,及时认真地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处理,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区域要实施重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市局将把大气污染治理专题宣传纳入全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考核之中,实行量化管理,逐条评估打分,并将专题宣传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环保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环保宣传教育是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导推动、营造氛围、凝聚合力的重要作用。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专题宣传工作,以深度治理大气污染宣传为契机,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宣传,并努力使环境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模式,为建设绿色生态和谐宜居新淄博作出应有的贡献。
博山:“一把手话环保” 力促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进度,近日,博山区环保分局联合区内各新闻媒体在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中集中开展了主题为“一把手话环保”的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区委宣传部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一把手话环保”集中宣传报道活动的意见》,在区电视台、电台、博山周刊、博山新闻网四家媒体中开辟了“一把手话环保”专栏,通过单位一把手访谈的形式,组织记者对全区13个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8个区直重点部门及全区9个重点企业的环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好各单位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打算,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及经验做法。同时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对工作措施不力,治理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通过公众及新闻媒体的参与和监督,促进各类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营造持续改善大气环境的舆论氛围。 (史竞男)
桓台县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今年以来,桓台县按照淄博市环保“一号工程”要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镇(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度治理大气污染领导小组。于2月13日召开了全县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暨环保工作会议,部署了桓台县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的各项工作任务,下发了《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及《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治理工作方案》,将大气污染治理的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和分解。各镇办、相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都制订了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规定各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为促进工作的落实,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是立足实际,自我加压。桓台县的果里镇、周家镇被列入市政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舆论力量。通过电台、报社等多种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桓台县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和措施,对桓台县各项污染治理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各镇办充分利用展牌、画廊等多种形式对大气污染治理进行了宣传,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
四是加大投入,落实项目。在经济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今年桓台县用于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的资金计划投入2亿元。目前,已经投入深度治理资金近1.5亿元。其中,山东国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耀昌球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已经投入资金近亿元;整修道路、公路绿化等已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
五是部门联动,通力合作。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县环保部门靠上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形成部门联动,共同推进深度治理的良好局面。县交通局、交警大队对物料堆场、煤场进出口喷淋设施及道路运输中出现的撒漏现象进行坚决查处。共查扣违章车辆18台,纠正违章运输行为25例。县交通局集中清理,养护路面
动态
我市开展保护水源地环境安全环保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保护水源地安全环保专项行动。通过行动,摸清水源地范围内环境保护现状,查清污染点源和违法建设项目,打击偷排偷放污染物、停运环保治理设施等环保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
一、检查范围
我市17处水源地(名单略)。
二、标准要求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三)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七)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八)建立健全对水源地保护的应急预案。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区县人民政府于5月25日前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点源进行拉网式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改或关停、取缔。
(二)督导检查。5月底前,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区县开展保护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专项行动措施不力,未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分管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环保、经贸、工商、监察、安监、水利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分赴各区县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此项工作抓实、抓严、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此次行动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各区县政府负责抓落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密切配合,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检查;市经贸委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市监察局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市水利与渔业局对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依法进行管理。
(三)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好宣传发动、教育疏导工作,宣传保护水源地的重要意义,讲明利害关系,动员有关单位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新闻媒体要对这次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对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好的典型予以表扬,对干扰环保专项行动的予以曝光。
(四)长效监管。建立健全有奖举报,责任追究,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制度,逐步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环保统一监管、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长效环保管理机制。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生态区建设,切实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主线,以治理大气和水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确保环境安全,构建和谐生态临淄。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
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以化工异味和烟尘为特征的大气环境污染、以偷排偷放为特点的水环境污染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辖区环境质量。
(二)专项治理任务
1、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严厉打击非法土小企业、粘土砖厂,关停或取缔“两高一资”企业,促进企业升级改造,优化全区产业产品结构。
2、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合理调整工业发展布局,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全力打造生态化工园区。
3、全面清查辖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4、加快以污水管网改造为重点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污水乱排乱放和直排河流问题。
5、深化现有污染点源治理,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治理,确保环保设施配套完善,切实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6、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污、渗坑渗漏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7、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控设施和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全面掌控污染行为。
8、全力做好水源地规划保护工作,彻底清理影响水质的污染点源,大力推进“同源一网”饮水工程的实施和农村饮水设施改造,确保全区饮水安全。
9、认真排查、梳理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临淄建设。
(三)职责分工及要求
1、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贸局、临淄国土资源分局:结合全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优化全区产业、产品结构的方案和具体措施。同时,会同有关乡镇(街道)对全区落后工艺设备、落后产能和“两高一资”企业及粘土砖厂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淘汰、关停或取缔的企业,科学制定关停时限和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区建设局:进一步加快全区环保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完善,特别要加快城市污水管网的改造进程,确保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着力解决污水直排河流、沟渠和污水乱排乱放的问题。
3、区水务局:做好辖区水源地保护规划工作,会同有关乡镇(街道)加快全区“同源一网”饮水工程的实施和农村饮水设施改造,确保全区饮水安全。组织对乌河及其他排污沟渠的清淤和综合治理,确保流水畅通,杜绝垃圾、污物影响河水水质现象。
4、临淄工商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对全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业户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对未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无厂名的业户,要依法予以取缔。今后,未经环保许可或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一律不得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或年审手续。
5、临淄环保分局: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合理调整工业发展布局。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要求的未批先建项目,责令其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经济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的责令其拆除设施,恢复原貌。特别是2007年全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后擅自建成的化工储存立罐及土小企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规定的职责要求,进行取缔;深化对现有污染源的治理,突出抓好化工异味、片碱行业治理及城区燃煤设备的改造和燃料结构调整工作。完善污水产生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排污口,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加大对无工艺废水但可能存在少量冲洗废水企业的监管,杜绝污水偷排偷放。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和监理频次,推行错时执法、无空隙执法、无禁区执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利用渗坑渗井排污行为开展拉网式排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坚决打击。对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自动监测监控,提高监管水平,尽快完成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进一步完善环保长效管理机制和环保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认真梳理环境信访投诉以及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化解矛盾。
6、临淄供电部: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不予供电;对列入取缔关闭的企业、建设项目和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断电措施。
7、区监察局:要加强监督,对在环保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予以严肃查处。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本次环保专项行动从
(一)方案制定阶段(
区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责任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承担的任务,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二)专项整治阶段(
各责任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的工作方案,全力开展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写出工作总结报告和验收申请,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的验收组,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在全区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淄环保分局,各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制度,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调度与督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积极、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予以严肃处理。专项行动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
淘汰落后产能 治理大气污染
南定环境大变脸
作为工业重镇,面对能耗高、污染重等环境压力,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镇?张店区南定镇断臂求生,把淘汰落后产能,深度治理大气污染作为今年的首要工作,近日,他们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彻底进行环境整治,实现大变脸。
南定镇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大力实施南部工业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造。对此,南定镇党委书记邹洪对记者说,南定按照南部提升建陶业档次,中部发展加工业,北部发展三产、商贸、物流的“三大板块”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引进三产服务业和高新技术,实践科学发展观,富民强镇,创造一个适宜创业和宜居的环境。
淘汰一批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严重,产品落后的企业,年内力争关停转移建陶生产线17条,缩减产能3000万平方米以上,这成为南定今年确定的目标。截至目前他们已拆除19条低档建陶线生产线。同时,他们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产业升级。他们引进的台商投资1500万元的深层结晶防污抛光砖项目,取得了国家专利。该技术彻底解决了抛光砖的防污问题,是抛光砖防污技术的一项革命性突破,该技术一旦推广,将给我市建陶行业在品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带来巨大的收益。
重拳出击。南定镇对辖区内所有建陶、化工企业进行了烟尘、含酚废水、二次扬尘等污染源的专项治理。加强建陶企业污染整改,普遍新上了大布袋除尘和脱硫等环保设施,厂内地面全部进行硬化、绿化,进出的原料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工业废料和垃圾指定地点排放,加大对含酚废水排放的监察力度。全镇环保投入的资金达到1.5亿元。同时,加大环保设施的运行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检查频次,确保企业脱硫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做好建陶企业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工作,现在,43家建陶企业已建设监测站房和平台,有14家企业已安装,已购进监测设备正在安装的企业有23家,其他企业都已与厂家签订安装合同。
为切实改变环境质量,“以绿治污”。他们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活动,完成了环镇、环村和南外环路南定段的绿化工程。全镇全民义务植树17.6万棵,新建、改建、充实提高绿地10.6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辖区内生态环境。争取市、区两级财政支持,投资90万元,对旦村水库进行除险扩容加固;投资15万元,对太河水库二分干渠进行疏通清淤,保证太河水库的引水通畅;投资110万元,对猪龙河上游至白家闸段进行清淤、固底、护坡、绿化,增强了猪龙河的雨季行洪能力,改善了河道景观,进一步美化了环境。另外,南定推进观光农业特色镇建设,营造温馨环境。在马庄村用600余亩土地建设玫瑰育苗基地,同时结合马庄汽车城、青年公园升级改造,引导餐饮、会展、旅游等三产服务业建设,拉长产业链,形成观光农业。届时将形成一个集购物、特色餐饮、会展、休闲旅游的新区域。将南定建设成为观光农业特色镇,打造张店南部后花园。 (于春林 尚建丽)
淄川开展应急演练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凌晨5:20值班室自12369接到举报后,淄川环保分局立即按照《淄川区环保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担任总指挥,成立了现场处置与防范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服务组三个应急工作小组。各小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监测和调查处理工作。现场处置与防范组及时对现场周围人群进行疏散,控制了现场,对泄露氯气采取水柱喷淋,并对泄漏处实施封堵,对地面水设置围堰,防止污水流入河中。现场监测组立即启动监测仪器,开展监测,迅速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技术指导组根据应急监测数据及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处置方案,对围堰内污水用石灰进行中和处理。各应急分队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任务完成,6:25分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在整个污染事故处置中,现场指挥部及时进行专题总结,并将污染情况和处置措施及时通报。通过演练,大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环境安全意识,检验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指挥协调和快速处置能力。 (田明湖 张先广)
临淄环保分局夜查化工企业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都按照全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要求正在进行治理,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基本正常。但也有少数企业排放化工异味依然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在淄博齐德化工有限公司厂建内、淄博正德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建内,刺鼻的树脂化工异味依然充斥空气中,由于这两家企业都已经界定了治理期限,执法人员督促其尽快完成改装治理。一晚上时间,执法人员共检查化工企业13家,查获存在问题的两家。下一步,将积极督促不达标企业落实治理方案,确保治理化工异味工作取得实效。 (王文忠)
周村区萌水镇打掉2处煤焦油加工窝点
在取缔现场,萌水镇党委、政府召开由煤焦油贮存加工户、相关村、有关执法部门参加的现场会,进一步强调了镇政府整治规范煤焦油加工行业的信心和决心,要求各村加紧整顿进程,确保按镇政府制定的工作方案推进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 陆建宏)
临淄:片碱企业升级改造两段式热煤气发生炉
近日,由淄博宏源化工有限公司改造完工的两段式热煤气发生炉成功实施点火供炉,并且实现正常化运作。这也成为临淄区的片碱企业改造的成功典范。
据了解,两段式热煤气发生炉是以煤为原料生产煤气,供燃气设备使用的装置。具有不污染环境,节水显著,占地面积小,长期运行成本低等优点。它的使用,将彻底改变过去片碱企业直接燃煤生产的方式,有效根治片碱企业的冒黑烟现象,确保烟尘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
目前,临淄区共有片碱企业40家,绝大多数为早期发展起来的企业,全部采用直接燃煤方式进行生产,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冒黑烟现象时有发生。为有效治理大气污染,临淄环保分局从2月份开始,向各片碱企业下发了《关于对片碱行业窑炉进行改造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片碱企业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清洁燃烧技术改造,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于不能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可以使用双段式热煤气发生炉;到6月底尚未动工的企业,要坚决给予停产处分,拒不进行改造和没有治理价值的炉窑,要坚决予以取缔。经过两个多月的改造治理,截至目前,已有14家企业动工建设,6家决定拆除。 (王文忠)
淄川土小砖瓦企业将退出历史舞台
砖瓦企业是淄川区的传统产业,曾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同时,粗放的管理、落后的工艺不仅占用了大量的耕地,而且排放大量的废气烟尘,对全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必须痛下决心使其退出历史舞台。
关停取缔砖瓦企业是淄川继08年关停取缔土小石灰窑、土小炼铁和焦宝石窑之后,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的又一重大举措,为此区关停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严格的整治标准。一是对关停取缔企业要切断其生产用电电源、切断供水系统、拆除砖瓦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拆除窑体和烟囱。二是对关停取缔的砖瓦、陶管厂在6月底前实现转产或复垦。
经调查摸底,全区共有砖瓦企业120余家,分布在14个乡镇、开发区、办事处,直接燃煤,无任何治理措施,属于无治理价值的土小炉窑企业。这些砖瓦企业多数为私营企业,部分由窑主承包经营,问题错综复杂,关停取缔砖瓦企业涉及面广,工作量重,难度大,矛盾突出,对此各乡镇、开发区、办事处及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将工作做得深入细致又扎实有效,加快完成砖瓦企业关停取缔工作。关停领导小组将对关停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确保关停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严格按照整治标准,按时(5月下旬)完成对砖瓦企业的关停取缔任务,届时,淄川区土小砖瓦企业将退出历史舞台。
(张先广)
敬仲镇召开安全环保会议
近日,临淄区敬仲镇召开安全生产环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环保工作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规范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安全工程师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对各企业化工异味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研究部署化工异味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动员全镇上下特别是广大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打好安全环保攻坚战,彻底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和环境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
会议要求从现在开始至6月30日,积极开展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化工异味治理,要求各企业单位5月底前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对于完不成或未通过验收的停产治理;要求工业区内排污至排海管线的企业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废水处理,加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史永明)
市环保系统4月份环境新闻宣传报道情况通报
附表1
各区县4月份环境新闻发稿统计表
|
区 县 |
4月份 |
累 计 |
||
|
发稿数 |
得 分 |
发稿数 |
得 分 |
|
|
张店区 |
30 |
40.5 |
77 |
116 |
|
淄川区 |
20 |
32 |
85 |
138.5 |
|
博山区 |
28 |
33.5 |
74 |
83 |
|
周村区 |
27 |
39.5 |
78 |
103.5 |
|
临淄区 |
25 |
37 |
95 |
143.5 |
|
桓台县 |
6 |
3.5 |
26 |
16 |
|
沂源县 |
14 |
23.5 |
48 |
65 |
|
高青县 |
9 |
6 |
37 |
27.5 |
|
高新区 |
3 |
2.5 |
20 |
11.5 |
|
合 计 |
162 |
218 |
540 |
704.5 |
附表2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4月份环境新闻发稿统计表
|
单位(科室) |
4月份 |
累 计 |
||
|
发稿数 |
得 分 |
发稿数 |
得 分 |
|
|
办公室 |
2 |
2 |
17 |
26 |
|
人事科 |
0 |
0 |
5 |
4 |
|
法规科 |
3 |
3 |
5 |
5 |
|
规财科 |
1 |
0.5 |
1 |
0.5 |
|
污控科 |
3 |
1.5 |
6 |
3 |
|
开发科 |
2 |
2 |
11 |
10.5 |
|
齐鲁分局 |
3 |
1.5 |
7 |
3.5 |
|
监测站 |
8 |
16 |
21 |
41 |
|
监察支队 |
5 |
5 |
25 |
22 |
|
宣教中心 |
67 |
|
240 |
|
|
基金处 |
6 |
11.5 |
24 |
37 |
|
设计院 |
1 |
1 |
3 |
3.5 |
|
总量办 |
6 |
3 |
10 |
7 |
|
信访办 |
2 |
4 |
12 |
19 |
|
普查办 |
2 |
1 |
2 |
1 |
|
许可办 |
5 |
3 |
14 |
8 |
|
危管办 |
2 |
4 |
24 |
36 |
|
培训中心 |
3 |
1.5 |
3 |
1.5 |
|
合 计 |
121 |
|
432 |
|
集锦
严重污染环境 福建一厂长被判20年并处罚金千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近日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决郊尾冶炼厂罚金1100万元;判处这家企业的法人代表郑某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据报道,这家企业投产13年来排放的铅化合物、氯化氢、二氧化硫以及地下水pH值等严重超标,导致周边土壤无法耕种、农作物绝收、203名群众患上血铅病。
13年来县环保局曾4次叫停这家企业,但这家私企不仅不停产,反而理直气壮地到政府上访,县和镇政府居然同意厂方提出的所谓“边治理边生产”,要求环保部门“灵活变通支持”。
13年4次叫停居然管不住污染,环境执法之难可见一斑。环境执法艰难并非个别现象,而是带有普遍性的。据了解,在环保执法中每次查处污染企业都能接到不少说情和干扰、阻碍执法甚至威胁电话,许多是政府部门的实权官员。可见,环境执法要一路畅通,就必须打掉充当污染保护伞的形形色色的“土围子”,尤其是来自地方政府方面的“土围子”。
“土围子”为何与污染企业“一个鼻孔”出气?既有“公利”也有私利。分析“公利”,少数地方把污染产业当作振兴经济和财税收入的“宝”,污染企业倒了势必影响到当地经济发展。分析“私利”,有少数官员直接投资、参股污染企业,每年从民营老板那儿坐收红利,查处污染必然断其财源,他们岂能甘心?
因严重污染环境,企业被罚千万元之巨,厂长被判20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如此严厉处罚极为罕见,这一案件发人深思,教训深刻。目前,中国严峻的环境形势要求环境执法更坚决、更果断,需要把环保之剑打磨得更锋利。
(摘自《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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