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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北郊镇兴鲁化工厂排放化工异味污染环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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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到举报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会同周村环保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淄博兴鲁化工厂环保审批手续齐全,产品为硫酸二甲酯、硝基甲烷、盐酸羟胺,原料为硫酸、甲醇、亚硝酸钠。盐酸羟胺项目一直停产,硫酸二甲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酸雾及硝基甲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尾气氮氧化物均用液碱二级吸收处理,但有时在生产过程中放料过快引起原料反应不完全,造成液碱吸收尾气不完全,有轻微化工异味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厂区周围有明显化工异味。市环境监察支队责令淄博兴鲁化工厂加强生产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化工异味排放;责成周村环保分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作者:崔立卿 来源:信访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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