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导读

全站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淄博环保局 >> 违法举报 >> 处理结果>> 内容正文

淄川区张庄乡张庄村大理石厂附近有三家泡沫厂厂生产中产生异味与烟筒冒黑烟,处理结果。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接到举报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会同经淄川环保分局现场调查,市环境监察支队责令淄川顺发泡沫制品加工厂、淄川宏源包装制品厂、淄川常发泡沫厂立即停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淄川环保分局加强监管;市环境监察支队搞好后督查。

作者:崔立卿 来源:信访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5日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24472号 淄博市环保宣教中心提供维护和技术支持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邮编:255030 电话:0533-3180400
淄博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电话:12369